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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必须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并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及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控制效果评价 上海和中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检测机构,始终专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为企业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设施中可能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各项安全防控工作,旨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自主管理能力。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第二十条规定:在受限空间或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二)采取有效的隔离、通风、静电接地等措施,并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分析、监测;(三)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并配备必要的通讯、救援设备;(四)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对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 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相关咨询 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有限空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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